醫療社團法人組織章程變更登記流程說明

醫療社團法人變更登記流程說明

l  醫療社團法人之組織章程如有變更(例如:修改員工分配、董監事選任方式等。並不涉及登記表之登記事項變更),應於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報請衛生福利部辦理變更登記(正本兩份、影本一份):

一、醫療社團法人申請表

二、附件:

(一)社員總會會議(通知、簽到、紀錄-註明決議事項)

(二)董事會議(通知、簽到、紀錄-註明決議事項)

(三)組織章程。

1. 新的組織章程(加蓋醫療社團法人印信)

  1. 舊的組織章程(加蓋醫療社團法人印信)
  2. 新舊對照表(參照下表)

○○醫療社團法人組織章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加蓋醫療社團法人印信)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修正說明

第一條

   

第二條

   

l  衛生福利部文件審查後,發函同意變更。


○○醫療社團法人

申請

申請事項

變更登記

申請事項說明

(申請變更組織章程)

申請人

法人登記證書字號

 

(加蓋法人、代表人印章)

法人名稱

 

代表人

 

法人所在地

 

代理人

(未委託代理人申請者,免填)

姓名

 

(加蓋代理人印鑑)

地址

 

委託事項

(委託該代理人辦理本次法人登記及文件收受事宜)

聯絡人

姓名

 

電話

 

E-Mail

 

傳真

 

申請日期

        

備註

檢附文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