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健保「藥價黑洞」神秘的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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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健保「藥價黑洞」神秘的面紗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83期 (99年1月號)

健保局每當有財務改革方案提出時,外界往往會提出「藥價黑洞」的質疑,到底事實為何?

文∕黃肇明(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審暨藥材小組副主任)

外界所謂之「藥價黑洞」是什麼?其實就是「藥價差」,指健保局支付醫療院所的藥價,和醫療院所實際採購藥品價格的差距。目前外界用「藥價黑洞」一詞來比喻藥價差,藥品支付不免讓人有浮濫浪費之印象。

從藥價差表面看起來,某一藥品,醫療院所採購7元,健保支付價10元,健保若依採購價支付,就可以省3元,看似簡單的算術問題,但真可讓健保省錢嗎?試想,若藥品支付制度設計成醫療院所買7元,健保付7元;買8元,健保付8元;買10元,健保付10元,試問如果你是醫療院所的經營者,你會努力議價去買7元嗎?最後大家可能購買的價格都是10元,結果有省到錢嗎?

以鄰近韓國為例,韓國於1977年實施藥價基準,以公告之藥價支付醫療院所,此方法與現行台灣健保藥品支付方式一樣,1999年11月改以實際交易價格支付,結果醫療院所的藥品採購價平均約為上限價的99.56%,除此之外,該制度實施前之藥費支出年平均成長率僅 1.4%,實施之後藥費支出年平均成長率卻高達13.5%。所以韓國改以購買價支付,藥費支出反而大幅增加,韓國的經驗,我們應該引以為鑑,該制度之實施,大家應該很清楚誰是獲利者。

現行我國全民健保藥品支付之設計,就是提供醫療院所努力議價之誘因,健保局再定期進行藥價調查,取得全國之市場交易價格,並依據調查的結果,將醫療院所努力議價的成果,反映調降藥品支付價格。所以,「有藥價差」並非代表多花錢,也不代表是「浮濫浪費」,「無藥價差」並不能代表可以少花錢(韓國即一明顯例子),而實際上「藥價差」反而是有效促使藥價下降之動力。

我國藥費支出較國際趨勢低

一般而言,藥費可分為門診及住院兩大部分。台灣藥品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率(以下簡稱藥費占率)25%,其中藥品費用係包括門診及住院之藥費,但是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經合組織(OECD))統計資料,歐、美、日藥費占率中藥品費用僅為門診藥費,台灣藥費占率若依經合組織之定義,2007年藥費占率僅為18.7%;另藥費占率係藥費占醫療費用之比率,醫療費用包含藥費、診察費、手術治療等費用,藥費屬貿易財,於世界各國之價格雖有差異,但差距有限;但診察費、手術治療等技術性費用,與平均每人每年國內生產毛額(以下簡稱人均GDP)之高低卻有很密切關係,即人均GDP越高之國家,其診察費、手術治療費等技術費用相對藥品費用之比率較大,是以藥費占率自然較低。

根據經合組織OECD   Health Data 2009之資料進行2007年藥費占率與人均GDP之迴歸分析發現,藥費占率與人均GDP呈負相關,日本及韓國之藥費占率分別為20.4%及26.5%,均高於台灣之18.7%,且以人均GDP校正後,亦高於國際平均趨勢,而我國藥費占率則遠低於國際趨勢。另由每人每年門診藥費支出比較顯示,2007年美國為871美元,加拿大為725美元,法國為719美元,日本為539美元,澳洲為456美元,韓國為318美元,皆遠高於台灣之191美元,台灣僅較波蘭及墨西哥兩國高,較美國等24個國家低。由上顯示,相較於世界各國,台灣的藥費支出,實際上較國際趨勢為低。

我國健保藥價平均較各國便宜

全民健保藥品之定價,其實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指健保尚未收載給付藥品之收載及核價,另一部份指藥品經收載核價後,定期仍須依藥價調查之資料,依一定公式計算調降藥價,而有關全民健保藥品價格之核定及調整,皆須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價基準」辦理。

健保尚未收載給付藥品之核價,分為新藥及學名藥核價,新藥係由醫藥專家組成之藥事小組核定,核定新藥一定會比對10國 (英國、德國、日本、瑞士、美國、比利時、澳洲、法國、瑞典、加拿大)之國際藥價及類似品之健保價格(如糖尿病就會選取同類糖尿病藥品做為比對品),並依據「國際藥價」、「藥價比例法」及「療程劑量比例法」等方法核定新藥藥價,當然若屬突破性新藥(Breakthrough Drugs),原則係尊重國際藥價。至於學名藥則參考原廠藥價之一定比率及同成分規格最低價核定,且所有核定之品項及藥價,皆公布於健保局之網際網路,使藥價更透明。至於藥品收載給付後,依相關法規,直接販售藥品給醫療院所之藥商應定期向健保局申報交易資料,健保局再依該交易資料,定期依一定公式計算新藥價。

根據健保2008年使用金額前20名之原廠藥品,以2009年健保及主要國家藥價比較發現,其他主要國家藥價平均皆比我國健保藥價高,美國高出309%、德國高出150%、瑞士高出124%、日本高出112%、加拿大高出 103%、比利時高出101%、法國高出60%、大陸上海醫保高出56%、瑞典高出44%、英國高出39%、大陸蘇州高出36%,甚至連全面實施藥品差額負擔之澳洲,亦高出台灣30%,另鄰近韓國亦高出16%。由此可見,我國健保藥價比起韓國、大陸、澳洲及其他各國,相對便宜許多。

錢花在哪裡?

1999年到2008年10年間健保藥費由803億元,成長至1,251億元,成長了56%(年平均成長為 5.05%),但其中重大傷病由110億元,成長至330億元,成長了約200%,門診慢性病亦由334億元成長至620億元,成長了86%,反而其他非重大傷病或門診慢性病案件,則由359億元下降至301億元,呈現負成長,除此之外,重大傷病及門診慢性病藥費占率,由1999年之55%上升至2008 年之76%,也就是說藥費每花100元,其中76元係用於重大傷病及門診慢性病。

將藥品依藥理及主要治療疾病類型予以分類,藥費成長主要集中在13類之藥品,其成長貢獻度達91.3%。重大傷病中有癌症用藥、罕見疾病用藥、移植抗排斥藥、血友病之凝血因子及精神病用藥等5類;癌症用藥藥費由1999年之17.68億元,成長至2008年之97.53億元,成長率高達452%,其中癌症病人由17萬人增加至35萬人,且癌症標靶藥物健保自2002年開始收載,至2008年費用已高達33.5億元,占癌症藥費之1/3;罕見疾病用藥由7,000萬元成長至14.4億元,成長率高達19.89倍,移植抗排斥藥由8.06億元成長至35.56億元,成長率高達 341%,血友病之凝血因子由7.5億元成長至23.47億元,成長率高達213%,精神病用藥由12.52億元成長至36.87億元,成長率高達 194%;這5類重大傷病藥費成長貢獻度合計達36.2%。

另慢性病中有三高藥物(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抗血栓用藥、骨質疏鬆藥物、癲癇用藥、抗憂鬱劑及安眠鎮靜劑等9類;高血壓藥品由1999年之102.52億元,成長至2008年之194.65億元,成長率達90%,糖尿病用藥由22.36億元成長至72.4億元,成長率高達224%,高血脂用藥由13.7億元成長至 55.87億元,成長率高達308%,這三高藥品之藥費成長貢獻度合計達41.3%;抗血栓用藥由10.63億元成長至27.08億元,成長率高達 155%,骨質疏鬆藥物由2.92億元成長至11億元,成長率高達277%,癲癇用藥由5.76億元成長至18.84億元,成長率高達227%,抗憂鬱劑由10.25億元成長至24.55億元,成長率高達139%,安眠鎮靜劑由4.73億元成長至14.69億元,成長率高達211%。

由以上分析可發現,藥費有四分之三花在重大傷病及慢性病病人,且藥費之成長,亦因重大傷病及慢性病藥費成長所致,但對這群重大傷病及慢性病病人之照顧,不就是全民健康保險存在的價值與目的嗎?

健保藥價調整,減緩藥費成長,回饋民眾嘉惠病患

全民健保藥品支付之設計,讓醫療院所努力議價,健保局再定期進行藥價調查,將醫療院所壓低的藥價,反應調降藥品支付價格,這樣的制度對民眾有什麼好處?

首先,由於國內人口老化迅速、平均餘命增加,因此慢性病及重大傷病人數大幅增加,且慢性病及重大傷病藥費,占總藥費之四分之三,故藥費之成長顯係必然。由1997年至2008年全民健保藥費支出趨勢顯示,實施藥價調降當年,藥費成長率(1.8%-4.4%)較無實施藥價調降(6.9%-15.8%)低許多,可見健保藥價調整,可減緩藥費成長。

其次,隨著科技進步,新藥不斷被研發出來,民眾要得到更好的健康照護,新藥的使用是必要的。健保自1999年至2008年10年間,共收載給付528項新藥,平均每年約50項新藥,像癌症標靶藥物,已收載11種成分,2008年藥費已高達33.48億元,另外像老年癡呆症藥物、多重器官衰竭之重度敗血症藥物、罕見疾病藥物如肺動脈高壓、黏多醣症及龐貝氏症等、BC 肝抗病毒藥物、新一代精神疾病、抗生素、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及骨質疏鬆等藥物。這528項新藥於2008年之藥費高達306億元,對藥費之成長,有一定之影響,所以健保藥價調整,可提供新藥收載之財源,提升民眾對新藥之可近性。

第三,對實證醫學證明有效但因財務考量限縮給付規定之藥品,給予放寬給付規定或延長給付時間等,增加對民眾健康的照護。以2008年來看,共計放寬癌症、抗生素、注意力不全過動症等約20項給付規定;2009年10月1日生效之第6次年度藥價調整,更配套放寬癌症標靶治療藥物、部分癌症化學輔助療法的藥物,以及放寬B、C肝用藥給付規定,以抽血檢查病毒量取代肝穿刺、延長給付時間,患者可接受更完整的治療,減少罹患肝硬化或肝癌,提高病人的存活率,除此之外,也會放寬降血脂藥物的給付規定,使高血脂症之治療標準與國際相同,讓更多高血脂病人能得到適當的治療,減少未來心血管疾病的罹患率及死亡率。

第四,健保藥價調整,可提供用藥品質提升之財源。例如為讓藥品品質加速提升與國際水準同步,對藥品製造時使用有一定品質以上的原料藥,製藥過程符合國際公認的藥品優良製造規範(PIC/S GMP)、或通過歐美核准上市並具有便民包裝的藥品,這些均表示其品質良好,並根據97年底「藥品政策全國會議」中「同成分同品質同藥價」的共識處理,如此不但可提升民眾用藥品質,也可使國內藥業在國際上更有競爭力。此外,為提升兒童用藥品質,鼓勵藥廠生產可提高孩童服藥方便性及順從性的原瓶口服液劑,未來將再逐步取消以大包裝分裝藥品的給付,以減少磨粉及分包時造成的污染及給藥失誤。

最後,健保藥價調整,亦可做為提供其他醫療品質提升之財源。以第5次年度藥價調整為例,醫院總額部門調高門診及住院診察費、住院會診費、ㄧ般病床及經濟病床之病房費與護理費、門診及住院藥事服務費等項目,其中又以耗用人力資源較高之住院基本診療項目為主,以提升照護品質。

總結

「藥價差」並非「藥價黑洞」,「藥價差」提供醫療院所努力議價之誘因,健保局才得以定期調降藥品支付價格,使得我國健保藥價平均較各國便宜許多,藥費支出亦較國際趨勢低,而且定期藥價調降,除可減緩國內因人口老化迅速、平均餘命增加,致慢性病及重大傷病藥費增加之壓力外,還可用來增加新藥新科技之給付、放寬藥品給付規定及提升民眾用藥品質等,使保險對象所繳的保費,發揮最大之效益。

全文出處:http://www.nhi.gov.tw/epaper2/ItemDetail.asp?DataID=1952&IsWebData=0&ItemTypeID=7&PapersID=167&Pi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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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不要再污名化醫界了

健保虧損主要原因是制度設計不良包山包海大小通吃,民眾濫用,人口老化,醫療設備進步

但是政府不願意承認自己制度設計錯誤

又不願意得罪選票

於是拿無辜的醫界當替死鬼

讓不了解內情的民眾以為醫師A健保是造成健保虧損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