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經濟法簡介

無論個人或公司居住者需就國內及國外所得申報納稅,而非居住者僅需就柬埔寨來源所得課稅。

個人稅部分,其薪資逐月扣繳無須年度申報

公司所得稅部分,一般行業之稅率為20%,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月預先繳納營業收入之1%作為所 得稅,課稅所得包含營業利潤(包含資本利得)、投資收益、利息、租金收入以及權利金。

柬埔寨亦提供多樣之租稅優稅,符合資格之投資案件可享有特殊折舊率或是至多六年免稅期間營業損失往後遞延五年、可納每個月1%之預繳所得稅機器設備及原料之進口免關稅等優惠。

柬埔寨於1999年起課徵加值營業稅,一般而言稅率為10%,每月20日前需向政府申報。另股利、利息、權利金、租賃所得及服務費用等,則居住者及非居住者之身分,需於給付時扣繳10%~15%不等之扣繳稅款

其他稅負部分,柬埔寨每年尚須就不動產價值超過約當25,000美元之部分課徵0.1%之財產稅,並就未使用之土地課徵2%之未使用土地稅

此外,不動產/動產持有者須就租賃所得承租人扣繳10%之財產出租稅

其他稅負尚有針對不動產及交通工具所有權移轉課徵之4%登記稅、對柬埔寨公司股份與政府簽訂之服務及商品之合約課徵0.1%之登記稅以及牌照稅等等。

柬埔寨目前並未與任何國家簽立租稅協定。故就租稅規劃之角度而言,並無特定有效率之投資架構。惟若以台灣母公司稅負遞延效果之考量,則可以海外控股公司間接投資。

柬埔寨免關稅優勢吸引外資,現省14%關稅成本

柬埔寨的台商,亞瑟馬,所自創的ASAMA自行車已攻佔越南二成市場現在更進軍柬國市場。有41年歷史的亞瑟馬1999年就到越南設廠。6年後,歐盟針對越南自行車課徵反傾銷稅,讓越南優勢盡失,反觀柬埔寨出口到歐盟的自行車、零配件都享有零關稅,買方可省下14%成本,2005年亞瑟馬也選擇到柬國投資。

罕見雙貨幣國家,美元比柬幣還好用

在柬埔寨,美元比柬幣好用,這裡是極少數的雙貨幣國家,不怕匯兌風險。

根據《外國人不動產產權法》規定,外國人在柬埔寨購買高層建築第二層以上的房屋,可獲得與本國公民相同的房產產權證, 並可自主進行房屋租賃及買賣,享有權無年限限制,為永久。(2010年12月4日,柬埔寨內閣會議通過了《外國人私有房屋所有權法》草案,允許外國人在柬購買公寓二層以上(不包括底層)的房產,並擁有100%的所有權 (不包括土地所有權)。

「柬埔寨」,東南亞國家耀眼的新星,2013年GDP成長逾6.5%,以東協國家排行第二位。 挾帶低勞力成本、土地及關稅減免等多重優惠措施,這幾年經濟穩健成長,農業、勞力密集型產業、觀光服務業經濟產值成長迅速。其中,觀光服務業佔GDP比重40%。

柬埔寨2013年人均GDP逾一千美元,十年前柬埔寨人均GDP僅約330美元,短短十年的時間增加了300%。 人均GDP向上增長, 也順勢帶動中產階級人口及高收入族群同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