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圭拉境外公司組織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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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中文名稱,並可使用雙語的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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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最低資本額限制,通常登記資本為USD1,000,000,每股1元,當然亦允許其他金額的登記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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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委聘最少一名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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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公司皆可。
2、可由股東選任或外聘。
3、董事須年滿18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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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須有一名股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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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委聘公司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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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發行記名和不記名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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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不記名股份的監管人條例,成立於2006年11月23日前的國際商業公司如有不記名股份,必須於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有關不記名股份交由監管人保管或轉換為記名股份。
成立於2006年11月23日或之後的國際商業公司如有發行不記名股份,必須獲得監管人同意並把有關不記名股份交由其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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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和股東資料毋須接受公眾查閱,但這些資料必須存放在註冊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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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呈報周年報表及年度審計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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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圭拉境外公司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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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提供的金融服務種類繁多,包括境外銀行、投資和保險服務,便利公司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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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及董事會議可以在世界任何國家舉行,並可委託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訊方式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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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呈遞周年報表,只要繳納每年的維持費用即可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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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外匯管制,可在台灣地區或是世界各國開立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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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料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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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圭拉境外公司設立應準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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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必需有英文名稱,或是中英文並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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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現成名單,或是自選名稱。
公司名稱可使用Limited、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或是以縮寫Ltd.,、 Inc.結尾。 避免下面字眼Royal Family, the UK Government, a political party, a university, a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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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無最低資本額限制,通常以100萬美元為主,1股1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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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自然人,請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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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照第一、二頁。
2、身份證正反影印本。
3、台灣英文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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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為台灣法人組織,請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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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進出口卡影本;
3、指派之代表人護照影本;
4、台灣英文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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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超過二人,需註明主席、董事及持股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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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收集表:請點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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