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融制度及土地政策介紹

金融及房產.1

柬埔寨奉行開放的金融政策,初期怕外國人沒有信心,所以每家銀行均可向國家銀行申請入股,直到1996年後,柬埔寨政治與經濟穩定,政府將國營股份退出,因而變成全私有制存在之體系。外資銀行在柬國可以100%持股或是建立分支機構、代表處。柬國並無外匯管制,廠商可自由匯出匯入,但對於現金有一定的管制,因為受到國際洗錢法的約束,超過一萬美元都需要審查。

(一)外商貸款管道及利率水準:

目前柬國有30餘家商業銀行,專業銀行7家,外國銀行代表處3家,小型金融機構25其中8家外資銀行(2家馬商1家新商1家澳商3韓商及1台商)。我國第一商業銀行於1998年於金邊設立分行,俾協助台商取得融資及押匯等業務,另我國兆豐銀行亦於2011年在金邊設立分行。惟柬僑方僑生的加華銀行與公私合資的柬埔寨外貿銀行等前5大銀行之資產佔柬國銀行總資產的60%,儲蓄存款的70%與提供貸款的70%。其他外商銀行可提供外商貸款服務,目前一般銀行僅承作不動產(土地)抵押貸款,美金貸款利率約在8-12%

(二)匯兌

根據柬埔寨《外匯法》規定允許居民自由持有外匯。經由授權銀行進行的外匯業務不受限制,但單筆轉帳金額在1萬美元(含)以上。授權銀行應向國家銀行報告,另在柬埔寨商業主管部門註冊的企業均可開立外匯帳戶。另在柬埔寨業是採用自由浮動匯率,也在在世界上除美國以外,美元可以直接在市場流通的少數國家之一。柬埔寨的幣值為RIEL,與美金之匯兌為:1USD= 4050R,再柬國之大宗交易均用美元,當地幣僅在小額交易或零錢上才使用到。

(三)土地政策

12年柬國金邊金邊市炒地皮風氣盛行,金邊市中心地價飆漲,每平方米平均售價約在300-1,000美金,金邊郊區土地平均售價則在40-100美金。目前有3個較大型工業區係由私人開發,面積均約15-20公頃,分別為安達、加華、富則東工業區,另在金邊亦有金邊經濟特區(PPEC)租金為每平方米55/70美元,另台商在柬越邊境地區開發曼哈頓-柴楨工業區,該區售價約每平方米25-27美金。

(一)土地所有權,按憲法規定只限於該國人民方能擁有一般公司只有在其51%的股權屬柬資之情況下,才可申請購買土地,申請投資批准後的土地必須在3個月內進行開發。此外,亦可利用租賃方式租用所需之土地,租期最長可達90年,期滿再申請更新租約,土地成本較鄰近國家相對便宜。柬埔寨國會於201045通過外國人取得房地產市場之復甦。該法案係允許外國人購買除了位於平面樓層(ground floor)的房產單位, 且無外資比例的限制。可合法投資購買二樓(含)以上的公寓(即不能持有土地,但可擁有公寓所有權)。

(二)目前我商取得土地方式,有採投資入籍,或51%的股權屬柬資,或單純租用,更有甚者以柬國人頭購置土地,惟即使入籍取得土地者,亦有因柬國人偽造假債權,移轉其所有權等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