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設立補習班流程

一、公司申請設立補習班流程:

(一)先登記公司(或已登記公司)
   公司登記作業流程為:
   1依公司法規定,向經濟部申請公司名稱預查。
2依公司法規定,至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登記。
  3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規定,向各縣市政府辦理營
    利事業登記。
(二)以公司名義向當地教育局申請補習班立案。
(三)取得立案證書後向當地商管處登記。

二、相關參考事項:

(一)公司設立補習班所具備條件:
   1公司登記證明書(壹億元以上由商業司核發,壹億元
    以下由商管處核發)。
   2公司登記表或抄錄表之(大小章)證明文件。
   3公司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證明文件。
(二)有關前項「已立案」之補習班(自然人申設)轉換為「公
   司」形式疑義,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現行之作業如下:
     1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所營事業登記預查。
     2至教育局辦理「設立人變更」手續(表件請至網站下載:
      bsb.edu.tw→高雄市→下載資料檔案),另「班名」以「○
      ○公司附設○○文理補習班」或「○○公司○○文理補
      習班」或「○○文理補習班」懸掛。
     3取得新立案證書後向當地商管處登記營業項目。
(三)按公司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司名稱,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二公司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以公司法人組織型態,經營補習班業務者,其公司名稱若未違反上開規定者,自得申請登記該名稱。



 

公司附設短期補習班應附文件


*核准公司設立登記之公文(如總公司在外縣市時,請加附在本縣成立分公司之核准公文)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董事、股東或其他負責人名單(如以分公司名義設立短期補習班時 ,請加附分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


*公司組織章程

*公司股東會議記錄

*公司所在位置略圖

*營利事業登記證

*建築物安全結構證明---921地震前核准或變更使照者需檢附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

*消防安全檢查符合規定公文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保險期間需一年以上,並請依台中縣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規定辨理)

*切結書(一年內設立人及設班地址未被撤銷立案……)

*立案申請書

*教職員履歷冊

*非軍公教人員及在學學生切結書-公司法定代理人(或分公司經理)及補習班班主任及教職員工皆要簽名蓋章。

*設立人及班主任身分證影印本(設立人請加附最近六個月內戶籍謄本)

*教職員身分證影印本

*設立人、班主任及教職員學歷證明(1、若有改名者,請加附戶籍謄本2、若為國外學歷者,請加附翻譯杜翻譯之中譯本及護照影本)

*技藝類加附技藝檢定合格證明(申請技藝補習班時,班主任及教師若為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專科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需檢附此項資料)

*週課表

*每週教學時數表

*教學進度及教材大綱

*設班經費概算表

*財產目錄

*用途為「補習班」之使用執照(班舍總面積不得少於七十平方公尺)

*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

*土地所有權狀

*期限兩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需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攀)(其租賃物之限制應供補習班使用)(需以公司名義承租-如○○○股份有限/有限/無限/兩合公司(○○○分公司)法代:○○○)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人時需檢附此項目)(需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使用執照變更平面圖(最後核准之竣工平面圖-請向工務處建管科申請)

*班舍位置略圖(班設位置標示清楚,其附近道路名稱及顯著建築物或目標物)

*班舍平面圖(加註用途、長、寬、面積公式、招收人數(教室面積÷1.2)及消防設備位置)

切結書及班舍現場照片(依所規劃之班舍平面圖,逐一檢附-含建築物外觀、進出口、辦公室、教室、衛生設備、樓梯等)

*計畫書

*組織規章及學則


註:


1、本表所列各項表件請依順序疊整齊以資料夾裝訂成冊。

2、影印本每張均需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由設立人蓋章以示負責。

3、設立人請依上表所列檢齊必須具備之證明書件,一次辦理申請立案。

4、申請書表一式三份(送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影本),自留一份),由設立人親自到府辦理,不得委託他人。

5、資料送審前,請先查班名,避免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