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營業人於不動產租賃期間之水電費准予扣抵之核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 78027665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9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營業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法令彙編 (81年版) 第 133 頁
營業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法令彙編(八十五年版)第 156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 78027665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9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營業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法令彙編 (81年版) 第 133 頁 營業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法令彙編(八十五年版)第 156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營業人於不動產租賃期間之水電費准予扣抵之核釋
全文內容:營業人於不動產租賃期間之水電費,雖憑證名義為出租人,如經雙方約定
          由承租人使用支付,該水電費營業稅額,應准予檢具水電費收據扣抵聯申
          報扣抵銷項稅額。

全文內容:營業人於不動產租賃期間之水電費,雖憑證名義為出租人,如經雙方約定
          由承租人使用支付,該水電費營業稅額,應准予檢具水電費收據扣抵聯申
          報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