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所得退稅EIC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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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美國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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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前, 並非人人平等 理論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現實生活,卻並非如此。不平等的法律,多不勝數,甚至專為低收入人士而設的稅務現款津貼也不例外。那麼稅務現款津貼是甚麼一回事呢?現款津貼的英文是Earned Income Credit (簡稱EIC )。這個津貼是一類特別聯邦政府提供的稅務優惠。報稅人即使因為低收入而不用付任何入息稅 (Income Tax),仍然可以在報稅後得到國稅局 ( IRS ) 的特別現款津貼。在沒有找到一個較為貼切的中文名字之前, 以下只稱EIC。 EIC 稅例細則只要符合條件, 報稅人可以獲得國稅局的EIC 現款津貼。2004 年的最高津貼是4,300元。EIC基本合格條件有兩點,第一點是u一定要有因工作而獲取的收入。這個v收入與v調整後的總收入同時不能超過某一指定上限; 第二點是所有非工作的收入,例如利息,股息等合共不能超過2,650元(2004 年限額)。需要解釋的是何謂調整後的總收入呢 ? 這個名稱英文是Adjusted Gross Income ( 簡稱AGI ).意思是把所有收入連同薪金, 利息, 股息等加起來的總和, 再扣除稅例容許扣除的多項費用,例如自設的個人退休戶口,自僱人士自付的醫療保險費用等。除上述兩項基本條件以外,還有多項分類條件,例如:(1)單身,無孩一定要25歲或以上,收入不能超過11,490元; 2)已婚,有一個小孩,共同報稅,收入上限為31,338元;(3)已婚,有兩個或以上小孩,共同報稅,收入上限為35,458元。最後,凡單身無孩、25歲以下,及已婚分開報稅者,皆不符合EIC條件。 不平則鳴上述各項EIC細則中,最為重要的是收入上限。因為不但是薪金及酬勞不能超過某一指定的限額, 調整後的總收入亦要同時不能超過同一個上限。一般來說這個條件沒有甚麼不妥。可是在某類情況下卻出現了不平等的現象, 為甚麼呢? 以下例子可作解釋。 假設A君一家三口,夫婦兩人加一個孩子。A君工作2004年薪酬33,000元。妻子沒有做事,在家照顧小孩。A君任職公司有退休計劃,因此A君選擇把3,000元的薪金投入退休計劃。所以在2004年的薪酬報表(W2Form)上的第一項只注明30,000元薪金入息($33,000-$3,000=$30,000),因為是公司代扣代繳的緣故。A君沒有其他收入,同時亦沒有稅法容許的調整項目,所以A君的AGI同樣是30,000元。這樣一來,A君的應課稅(Taxable)薪酬及AGI同時低於收入上限,A君享有EIC現款津貼。 另外假設B君一家三口,情況與A君相同。只是B君任職公司沒有退休計劃。所以B君選擇把3,000元投入自設的個人退休戶口內。同樣是投入3,000元去退休計劃,但是B君公司所發出的2004年薪酬報表上的第一項卻仍然是33,000元。因為公司沒有退休計劃,沒有代扣代繳。當然,B君投入在個人退休戶口內的3,000元,是稅例容許的調整項目,可以從收入中扣除。這樣一來,B君的AGI是30,000元(低於EIC收入上限),但是薪酬收入卻仍然是33,000元(高於EIC 收入上限)。B君不可以享有EIC 現款津貼。 從以上例子, 可以見到兩個大致相同的家庭,不同的只是幸運與不幸。A君幸運因為他服務的公司有退休計劃。B君不幸因為他任職的機構沒有退休計劃。陳操勳會計師提供 |
鐘子磊會計師談:如何把國稅局欠你小孩的退稅要回來 一:國稅局欠大家的錢的事,大家都已看過我以前寫的文章,的確很多。但國稅局欠你的錢,你不主動要的話,他們是不給你的。有人講,會計師給我報的稅,應退的都退了,國稅局還欠什麼呢?如果你把你的稅表拿給另外一個會計師來審查,比如是我,你可能有驚人的發現。 二:C先生讓朋友幫他報稅,因是我的朋友,拿來2008和2009年的稅表讓我看一下,有沒有什麼退稅沒有拿到。我一眼就看到他的2008年和2009年的EIC(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低收入所得退稅),分別少拿了$993和$2634。 分析如下:C先生2008年收入只有$3321,因剛來美國,但實際收入沒有報的仍有$7759,將$7759報到C表,自雇稅增加了$1180,但同時EIC增加了$1786,兒童附加退稅增加了$387,這樣一來$1786+$387-$1180=$993,2008年可以多退$993元。 2009年的情況也類似,但這次的錯誤更大一些,EIC(低收入所得退稅)他的朋友根本沒有幫他拿到,原來只是兒童退稅加上總統的特殊退稅只有$763+$1000-稅$241=$1522。但經過修改後,EIC為$3043,這樣最後C先生2009年可以多退$2634。兩年下來總共可以退$3627。 三:低收入所得退稅EIC是什麼? 低收入所得退稅(EIC)是Earned Income Tax Credit的簡稱。我過去多次談到。簡單重複如下:它是給低收入有小孩家庭的一種稅務補貼。有收入限制和兒童的年齡限制。小孩不能超過17歲,但超過17歲低於24歲,但仍然上大學,仍然合格。每年的退稅數字都不一樣,和小孩的數量有關係。在2008年,如果收入合適,一個小孩最多可以退$2917,兩個或兩個以上最多能退$4824。在2009年,如果收入合適,一個小孩最多可以退$3043,兩個或兩個以上可以退$5657。 在2010年,如果收入合適,一個小孩可以退$3050,兩個小孩可以退$5036,三個或三個以上小孩可以退$5666。如果你的收入在$40,000之下,沒有退到這麼多錢,你應該找一個會計師,不是給你報稅的那位,再去看一下。這實際上就是淘金,但這個東西比金子有把握拿到,因為金子和沙子混在一起,這個東西和數字混在一起,更容易被發現。發現後怎麼辦?修改稅表要回來。你講幫你報稅的不會要,不會修改稅表,那當然,有很多會計師不會,你要找個會做的。但這個錢是會蒸發的,不像泥沙中的金子,三年之內(報稅後)如果你不要,就永遠沒有了。國稅局有嚴格的規定,這是法律上講的時間限制。(Statute of Limitation)。參考國稅局TOP308。合適的收入才能退到最多錢。 四:什麼是合適的收入? 合適的收入很難一句話講清楚,比如說在2009年,如果你有兩個小孩,收入是0和$48279的中間值,你的收入在$4829之內就至少能兩個小孩拿到$3.00,在0和$24550元之間可以至少拿到$5000元,在0和$29300之間至少可以拿到$4000元,收入在0和$38800,至少可以拿到$2000元,收入在$43500至少可以拿到$1000元。 如果你只有一個小孩,收入在0和$40550之內,你至少可以達到$1000元。收入在$35800之內,你可以最多拿到$2000元。收入在$31000之內,你最多可以拿到$3000元。收入在$26300之內,你可以拿到$4000元。收入在$21550之內,你可以最多拿到$5000元。 五:你從稅表的什麼地方可以看到你退了多少這個稅? 這個數字可以從1040稅表的第64行看到。如果你沒有退到以上數字,你就要找會計師去看看了。 六:你的收入低於以上數字,卻一分錢沒有退到,是什麼原因? 原因有多種多樣。但主要的有以下幾點: 1):不能夫妻分開報稅;(MARRIED SEPERATELY IS NOT ALLOWED) 2):不能報外國收入免稅額,2555表;(FOREIGN INCOME EXCLUSION) 3):不能有投資收入超過一定限度。(INVESTMENT INCOME LIMITATION) a):什麼是投資收入? 利息,股息,股東收益和出租房屋收入。 b):這些投資的總和在2008年不能超過$2950.00。2009和2010不能超過$3100美元。只要你的投資收入超過了以上限度,即使你的收入再合適,也不能退到一分錢。 七:有人可能會問,如果收入不在退稅的範圍內,還有辦法補救嗎?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但會計師必須仔細看過。比如B先生有一個16歲女兒2009年從中國來。他是搞房地產出稅的。收入也主要從房租中來。他的房租收入是$30,000元,因為房租收入是投資收入,這樣一來,EIC是一分錢也拿不到的。他的會計師也是這樣報的,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但仔細研究他的稅卻可以這樣報。$30,000元的房租作為主動收入從報房屋的E附表中做成自雇收入。這樣投資收入為0,自雇收入要報在C附表上。但B先生自己常年管理房屋,汽車里程可以抵掉$9000元,自己把房子租出去,自己又得租房子住用掉$9000元,這樣一來,他的純收入只有$12000元。他可以拿到$2917的EIC,當然他也要交$1620的自雇稅,總統特殊退稅$400,這樣一來通過我改稅,B先生能退到$2917+$400-$1620=$1697元。 八:EIC退稅實例: 1)C先生是長途卡車司機,2008年收入$25501,有一個小孩,EIC和兒童附加退稅為$2420。但卡車司機通常可以用per diem rate來報費用。比如沒有住宿收據,睡在車裡,也可以按每天至少$158美元來報費用。我通過調整,差旅費增加$11039,這樣一來,EIC變成最多$2917,兒童附加退稅$777,$2917+$777=$3694,同時所得稅由$413變成0,這樣他可以退稅$2682.00。 2)J小姐2008年時還沒有身份,帶一上大學的兒子在美國。2009年才拿到身份。看到我的關於報稅的文章,想把2009的稅報一下。但在報2009年稅時,我問她2008年有否收入,她講做零工有$9000元,我又問兒子在上學嗎,因為已21歲了。她講是。通過我給他補報2008年的稅,我給他退了EIC $2848,當然要扣掉自雇稅$1272,最後2008得到了$1576的退稅。 3)H小姐和先生一起報稅,先生是卡車司機,有一個女兒。2008年本來收入是$47270,本來交稅$2440。2009年找到我,通過我的調整,將沒有要到的差旅費按per diem rate要回來,EIC和兒童特殊退稅分別增加為$2917和$1000元,另外2008的2007沒有拿到的退款為三人$900,同時所得稅和自雇稅分別由$2276和$1194變為0,這樣一來,H小姐2008年退稅退到$6657。 4)T小姐,2008年沒報稅,還被國稅局查稅補稅。但因她有一個16歲的兒子,通過報稅,不但不用交錢,還退了$1568。分析如下:一個小孩EIC為$2917, 她的自雇收入為$9550,自雇稅為$1349,$2917-$1349=$1568。 5)G先生是卡車司機,2008年本來交稅$239,但通過增加差旅費(利用per diem rate)的辦法,合法減少收入$11808;這樣自雇稅減少$1831,EIC增加了$1492,G先生最後多退稅$3323元。 6)X小姐有一個6歲小孩,綠卡是2009年拿到的,2008年沒收入。先生是大學教授,先生報的是結婚分開報。但這樣報就非常不利。首先丈夫報稅很多收入高卻拿不到任何好處。今年找到我因先生被查稅,先生報了中美商務免除的條約減稅額。但這樣報是不允許的,國稅局要求先生補稅。通過我的特殊處理,不但先生少交了很多稅,太太也可以拿到EITC $2917,兒童附加退稅$918;當然太太要報$2206的自雇稅,加上太太有11元預扣利息稅,$11+$2917+$918-$2201太太可以拿到$1640元退稅。當然先生要修改稅表為單身。太太要報一家之主。在特殊情況下是允許的。 7)L先生常年在中國,收入有$102,315美元,他有兩個小孩四歲和六歲,和太太合報,因為都在中國賺錢和報稅,所以在美國報稅時可以申報外國免稅收入2555表$75870美元,調整後收入雖然為$27306美元,但因為申請外國收入免稅EIC是拿不到的,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才能拿到退稅呢?在這種情況下要首先修改稅表,拿掉外國免稅額,將外國收入變成美國收入,不報2555表,只報抵稅的1116表。意思是如果在美國需要繳稅,在中國繳的稅也可能利用不上,因為外國的所得稅只能抵消美國的所得稅,不能抵消其它的稅,比如自雇稅。在這種情況下,報自雇收入,自雇稅反倒能有退休金(Social Security)和退休後的公費醫療(Medicare)。具體做法如下:將$102,315的外國收入報在一個C表上,同時C表上給太太$7500的工資,同時將可以申報國際的per diem rate,利用美國國務院的per diem rate 的標準,在中國北京或上海每天可以報銷差旅$330美元,當然其它任何費用(飛機票除外)就都不能報了,但這樣一年下來,差旅費可以合理合法地報銷$82525,先生的純收入$12290加上太太的純收入$7550也報在另一個C表上,這樣一來,先生和太太都要報自雇稅共$2796,但兩個小孩也可以帶來EIC $4711和兒童附加退稅(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 $1484; $4711+$1484-$2796=$3399, L先生夫妻二人報了稅,還退了錢$3399美元。 像L先生這樣的報稅人非常多。他們通常認為不交稅已經很好了,怎麼能退稅退錢,不敢想像。有點太好不能相信的感覺。(Too good to be true.) 但這的確是真的,而且拿到了退稅,我以上做的,如果你找一個細心懂行的會計師都能計算出來。例子太多,下次再談。 |
勞動所得稅扣抵制(Earned income tax credit)是美國一種租稅扣抵制度,針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個人和夫婦進行補貼,特別是擁有兒童的夫妻,1975年首次實施。當勞動所得低於一定金額時,部分稅賦可以抵免,以彌補社會安全稅的負擔,並保持工作的誘因。 勞動所得稅扣抵制是美國最大的減少貧窮計畫。2004年,將近21萬美國家庭接受了超過$36億美元的租稅扣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