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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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近年針對跨境電商「電子勞務」課稅,不只台灣制訂新法規,預計下半年新加坡

也將加入。除電子勞務要課稅,認為未來電子貨物也會全面課稅,今年7月由澳洲開第

一槍,將成新課稅趨勢。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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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1 01:18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各國近年針對跨境電商「電子勞務」課稅,不只台灣制訂新法規,預計下半年新加坡也將加入。除電子勞務要課稅,資誠認為未來電子貨物也會全面課稅,今年7月由澳洲開第一槍,將成新課稅趨勢。

基於國內外租稅公平,估計台灣稅法也會朝該方向修正,台灣目前進口低價免稅門檻為3,000元,近來考慮降低免稅門檻,若未來台灣稅法要參考澳洲作法,跨境電商貨物年營業額在96萬元就要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

數位經濟之下,業者翻轉商業模式,稅局也會翻轉思考如何才能課到稅。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會計師周莉莉表示,各國稅局要求跨境電商業者登記稅籍只是第一步,掌握營業額後就要課徵營業稅,甚至是未來也會要所得稅。

在各國注重電子勞務課稅的同時,跨境電商業者也應該要留意,「電子貨物」部分也將成為趨勢要課營業稅,澳洲即將在今年7月開第一槍。周莉莉指出,現行澳洲進口貨物在1,000元澳幣以下免進口稅,但許多業者會利用低價免稅門檻拆單化整為零,導致國內外租稅不公平,各國皆有類似問題,台灣亦是如此。因此今年7月後進口澳洲的貨物在1,000元澳幣以下免稅,但若境外電商全年銷售額到達7.5萬澳幣、約新台幣180萬元者,稅局會要求註冊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跨境電商無處可躲。

舉例來說,台灣的電商若要賣衣服給澳洲客戶,因為衣服單價不高,每次銷售給澳洲消費者可能有機會在1000澳幣以下免進口稅。但7月新法上路後,雖出貨在1000澳幣以下,若業者全年營業額超過約新台幣180萬元者,郵包雖然免進口稅,但業者仍要登記稅籍報繳營業稅。

周莉莉認為,澳洲針對跨境電商電子進口貨物課稅開第一槍,其他國家將參考效法,業者成本壓力會隨之增加,台灣跨境電商成本也會墊高。

Netflix等17家業者登記稅籍

跨境電商過去較早在台灣發生課稅爭議的線上平台,包括Agoda、Hotels.com及Expedia等都已取得營業稅稅籍,累計至昨(20)日跨境電商已稅籍登記已達17家,包括蘋果針對IOS系統線上商店,也經國稅局核准公告。

新制上路一個多月,現行已登記並公告的跨境電商達17家,包括Netflix、Elsevier、Agoda、SURVEYMONKEY、Uber、EBAY、Google Asia、Spotify、ivenue.com、Expedia、Economist Digital Services、UpToDate、Daybreak Game 、Valve Corporation、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國稅局官員表示,觀察已登記的跨境電商類型,包括線上訂房平台、線上App商店、線上影音平台、線上問卷製作、線上拍賣網站、電子期刊、雜誌以及線上遊戲商店等。

而線上交易頻繁的Android系統手機線上商店Google Play ,也透過新加坡「Google Asia Pacific Pte Ltd」的名義來台登記繳稅。蘋果也透過愛爾蘭子公iOS手機系統線上商店登記稅籍,兩大手機系統線上商店皆已納入營業稅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