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規劃

保單節稅方法

保單節稅方法

      
  • 方法一 降低課稅級距

1.所得組成不一定是薪水,因為所得來源可能包括利息所得或租金收入,因此應該全盤考量,盡早規劃如何節稅。
  2.在節稅初步規劃上,應先就收入來源分項分散。打破以往還是以現金為主的方式,須改變儲蓄和把現金放在保險櫃中的方式來理財。
  3.擁有大額定存或是現金資產豐厚要降低利息所得至免課稅額度,可將現金資產分配給已成年、但薪水不高,且獨立申報所得的子女名下,以子女的名義開列帳戶。
  4.若是擁有大量不動產、並且有大筆租金收入者,採用不動產贈與,贈與持分給子女,租金收入也可轉嫁到子女身上,都有助於降低稅金。
  5.若受到景氣影響,銀行利率走低時,高收入投資人,可將大筆現金用來購買躉繳型保單甚至是外幣保單,除了利率優於銀行定存外,利息所得與滿期金都視為保險給付,可享全額免稅。惟須考慮最低稅負制問題。
 
 

      
  • 方法二 以子女名義投保節省贈與稅

1.根據贈與稅法的規定,除了夫妻間贈與免稅之外,可利用每人每年一百萬元的免稅額度,將財產逐年贈與子女。此合法贈與是高所得者節省遺產稅最普遍方式。父母每人每年有一百萬元的贈與子女金額限制,須注意的是所有贈與子女總和為一百萬元,而非每名子女各一百萬元。
  2.現金贈與外,還可以用子女名義購買生存保險,繳納保險費日視為贈與日,例如還本型壽險。
  3.此處須注意的是,保險滿期給付金及生存年金,由於給付條件必須是被保險人在世時,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滿期受益人非同一人,在領取滿期金及生存年金時,則視為是要保人。
 
4.對受益人的贈與,超過一百萬元的免稅額度時,要保人仍需繳交贈與稅。因此,為子女投保時,子女必需同時也是受益人。
  5.為子女投保,可以做為其日後出國留學進修可選擇外幣保單或是創業本錢、結婚基金等。更可以選擇年金型保單,因為年金可採月領,可做為對子女生活費、教育費的補貼減輕負擔。
 
 

      
  • 方法三 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

1.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這便是保險商品在節稅上最大的功能。

2.根據我國現行的稅法規定,高所得者若有一億元遺產扣除累進稅額,減掉一千二百萬免稅額,再減掉扣除額600萬(103年1月1日起 配偶493萬元 父母各123萬元   直系血親卑親屬、受扶養兄弟姊妹及祖父母每人各50萬元) ),乘以10%,大約要繳約820萬元的遺產稅。
  3.遺產規劃可先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檔案,照會確認名下各項資產,計算總和,找出各項資產可合法節稅的項目,扣除節稅數額,再採用保單節稅。
 
4.若是現金資產比重較高者,可利用保險節稅的保費金額則需要調整。
 
 

      
  • 方法四 企業投保可抵營業所得

1.企業主為員工投保的部分,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每人每月保險費在二千元限額內,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並可將保險費列為營業費用,作為收入的減項。
  2.為員工投保,有兩項好處。

(1.)一年合計二萬四千元的保險費與個人所得稅的保險費用免稅額度可分開計算,等於個人共有四萬八千元的保險費額度,四萬八千元保費支出的減項,對假設個人所得稅率約二一%的人而言,可以再減省約一萬元的稅金。  

(2)企業為與員工投保,企業主可用這兩千元的額度,不一定只買保障型商品,也可以購買保單做為退休金提撥。除了有分攤職災風險的功能外,還可增加員工的向心力,而且保單受益人為員工,做為退休金的保險滿期金也是全額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