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申報非經海關出口之外銷貨物,如未取具委託郵局或合法快遞業者運送包裹執據,不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申請退稅

營業人申報非經海關出口之外銷貨物,如未取具委託郵局或合法快遞業者運送包裹執據,不得適用營業稅零稅率申請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鳳山分局表示,營業人外銷貨物申報適用營業稅零稅率者,除報經海關出口者免檢附證明文件外,非經海關出口者,則須取得郵局或依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或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所出具之執據作為證明文件,始得適用零稅率申請退稅。

該分局說明,隨著全球貿易不斷成長,營業人為成本效率考量,必需分秒必爭,愈來愈多人委託國際快遞業者運送外銷。委託郵局或經海關核准登記之快遞業者,外銷貨物金額在離岸價格新臺幣5萬元以下者,採行簡易申報方式,所以在申報適用營業稅零稅率時,必須檢具郵政機構之國際包裹執據或快遞業者出具載明寄件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寄交物品名稱、數量、其價值金額及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託運單主、分號等資料執據影本,憑以申請營業稅溢付稅額退稅。

該分局呼籲,營業人委託郵局或經海關核准登記之快遞業者出口貨物之離岸價格在新臺幣5萬元以下者,如非經海關出口,務必取得郵局或經海關核准快遞業者運送之國際包裹或快遞業務執據,作為申報適用外銷零稅率銷售額之證明文件。【#524】

新聞稿提供單位: 鳳山分局 職稱:助理員   姓名:葉姿君

聯絡電話:(07)7404001 分機:5997


更新日期:201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