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以實價作為財產交易所得案件

*目前實務上以實際價格作為財產交易所得案件有下列

a.預售屋    (房+地)

b.雙北市8000萬元以上

  雙北市以外5000萬元以上

c.已課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d.成交價3000萬元以上且5年內取得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