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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委託/受託代銷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 Details
- Category: 營業稅
- Published on Wednesday, 26 October 2011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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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銷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應於送貨時依合約規定之銷售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交付受託代銷之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
受託代銷
受託代銷營業人則應於銷售該項貨物時,應依合約規定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受託代銷」字樣交付買受人。
佣金
上述「委託代銷」的交易型態,委託人在送貨給受託人時要開立發票,受託人銷售貨物時也要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事後並應依合約規定結帳期限,按銷售貨物應收手續費或佣金,開立發票及結帳單〈結帳單須載明銷售貨物品名、數量、單價、總價、日期及開立之發票號碼〉給予委託人,結帳期間不得超過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