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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給付時需辦理扣繳
- Details
- Category: 綜所稅
- Published on Friday, 21 October 20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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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年關將近各公司行號特別在年終的時侯發放獎金給員工,以慰勞員工之辛勞,該項獎金該如何辦理扣繳?
說明:
- 依財政部規定:「獎金、津貼、補助費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給付時得按其給付額扣取6%。」
- 按年終獎金之性質,係僱主為慰勞員工一年來工作的辛勞以及讓員工過個好年的考量,而特別於年終之際給付的獎金,換言之,年終獎金並非每月給付性質之所得,故扣繳單位給付時,得選擇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單獨以6%扣繳即可。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