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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大戶條款 確定緩徵3年
- Details
- Category: 綜所稅
- Published on Monday, 29 December 2014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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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大戶條款 確定緩徵3年 2014-12-27 聯合報 記者胡宥心、李昭安、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通過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條文,原訂明年元旦實施的「大戶條款」延至民國一○七年開徵,即證所稅「大戶條款」確定延三年實施。國民黨政策會代執行長費鴻泰說,三年時間測試是否影響股市發展,做法務實;親民黨立委李桐豪批藍營主導修法又展延是「立院笑話」;民進黨團表態下周重提民進黨版本。證所稅第二階段實施的大戶條款三讀修正條文,僅將原訂明年上路往後延三年,課稅門檻仍維持年交易額十億元不變。李桐豪說,如果開徵證所稅這麼困難,那就「歸零」、把證所稅廢掉就好了;如今一來一回間,已讓政策喪失公平正義價值。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提「歸零」,認為國民黨版證所稅無法量能課稅、是最差版本;既然無法拉下協商,不如歸零思考,下周二程序委員會,黨團將再重提黨版證所稅修法版本。 民進黨二○一二年曾提出復徵證所稅的修法版本,內容採「就源扣繳」方式,依賣出證券金額先扣千分之一證所稅,若虧損、多繳都可退稅,最高稅負為百分之廿;法人部分就源扣繳後,所得併入營所稅合併申報,稅率為百分之十七。 費鴻泰說,「大戶條款」暫緩三年,是觀察新制對股市投資量能可能的衝擊,如果三年後證實不會影響股市量能,就讓新制上路;如果證實會影響,那就要做出決定。 |
立委連署協商 大戶條款添變數 2014-12-26 聯合報 記者陳乃綾、李昭安、胡宥心、沈婉玉/台北報導 證所稅「大戶條款」緩徵三年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今天將在立法院拚三讀通過,但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要求朝野協商,大戶條款修正案增添變數。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連署立委超過十人可要求法案協商,法案將進入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未達共識不能逕付表決。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財政部已經在審查法案時充分表達意見,接下來沒有發言的餘地,也無法扮演任何角色,尊重立院的決定「不好再講什麼」。 民進黨團今早將開黨團會議討論大戶條款。林淑芬說,至昨晚七時為止,連署立委已快超過十人門檻,且各黨都有。這是財政改革的大是大非,考驗立法院把「賦稅正義」置於何地?若黨團不願主張拉下協商,她將自行提案,要求交付黨團協商。 林淑芬說,她支持開徵證所稅,若認為課稅計算方式有問題,應拉下協商、修正計算方式,而非緩徵,變成免徵、免課稅。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黨團一向主張「證所稅歸零」,延後三年實施是讓下屆立委和執政團隊去面對,不負責任,「既然是違章建築,為何三年後才拆?」即使把此案拉下協商,一個月後還是要表決,國民黨立委仍是多數。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法案若交付協商,大戶條款可在明年元旦上路,但未來可增訂回溯條款,讓大戶條款仍在三年後上路,大戶不用擔心被課到稅。國民黨團書記長費鴻泰表示,尊重立委的權利,社會自有公評。 台聯立院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執政黨將大戶條款延緩三年,未表明到底要廢或存續的立場,實在失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