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營利事業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不得以進、銷貨認列
- Details
- Category: 營所稅
- Published on Saturday, 08 April 2017 15:21
- Hits: 5443
資料來源: https://www.ntbca.gov.tw/etwmain/student/ETW118W/CON/1378/7679821042929810897?tagCode= 營利事業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不得以進、銷貨認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因營業所需,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雖簽有買賣合約書且互相開立統一發票,然究其本質係以取得營業資金為目的,依實質課稅原則,其性質為融資借款,並非商品買賣行為,故不得以統一發票金額認列為進、銷貨,至於互開統一發票金額之差額,應按借款期間核實認列為利息支出。舉例來說,甲公司因營業所需與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約書 ,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100,000元,並開立統一發票予租賃公司,借款期間101年1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並取得租賃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金額109,000元,差額(假設採平均法計算利息)依借款期間18個月計算每月應攤銷利息支出為500元,則101年度認列利息支出為6,000元,102年度認列利息支出為3,000元。
(新聞稿提供單位:沙鹿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 蔡育哲 聯絡電話:04-26651351轉117)。 |
資料來源: https://www.ntbca.gov.tw/etwmain/student/ETW118W/CON/1378/7679821042929810897?tagCode=
營利事業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不得以進、銷貨認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因營業所需,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雖簽有買賣合約書且互相開立統一發票,然究其本質係以取得營業資金為目的,依實質課稅原則,其性質為融資借款,並非商品買賣行為,故不得以統一發票金額認列為進、銷貨,至於互開統一發票金額之差額,應按借款期間核實認列為利息支出。
舉例來說,甲公司因營業所需與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約書 ,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100,000元,並開立統一發票予租賃公司,借款期間101年1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並取得租賃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金額109,000元,差額(假設採平均法計算利息)依借款期間18個月計算每月應攤銷利息支出為500元,則101年度認列利息支出為6,000元,102年度認列利息支出為3,000元。
(新聞稿提供單位:沙鹿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 蔡育哲 聯絡電話:04-26651351轉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