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南區國稅局表示: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6月1日截止,最近常接獲營利事業來電詢問,如果申報錯誤應如何辦理更正?

  該局進一步表示,營利事業在申報以後,如果發現申報的資料內容有填載錯誤或應剔除部分,可以寫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更正方式說明如后:

1.原採媒體或網路申報者,於6月30日以前申請更正,請以媒體申報更正方式辦理;6月30日以後申請更正及原採人工申報者,僅能以人工方式辦理更正。

2.媒體申報更正應檢附資料如下:
(1)更正申請書
(2)更正前後之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及96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 
(3)更正後之媒體申報總表及媒體檔案磁片(光碟片)
(4)相關附件

3.人工更正應檢附資料如下:
(1)更正申請書
(2)更正前後之申報書表,例如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或資產負債表等 
(3)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