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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不動產之買賣其支付價款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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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 贈與稅
- Published on Monday, 17 November 2014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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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不動產之買賣其支付價款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除買受人應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外,該已支付之價款必須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始合乎免予核課贈與稅之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