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差別

自用住宅和非自用住宅的差別

稅額之核算

1.應繳稅額核算公式:

房屋課稅現值*稅率=本年度應納房屋稅額

2.稅率:按下列標準計算

(1)住家用:房屋現值*1.2%

(2)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現值*2%

(3)營業用:房屋現值*3%

(4)合法登記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

房屋現值*3%*1/2

享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訣竅:

1. 房屋稅部分:房屋稅是依使用情形(營業3%、

住宅1.2%、非住非營2%...)來核定課徵稅率的

(不論戶籍有沒有遷進去),並無自用與否之差別。

如果你是出租給別人當住家使用,一樣是用住宅用

稅率1.2%來課徵。

如果你是自己拿來當店面或辦公室使用,則以

營業用稅率3%來課徵。

除非以前曾有做營業使用,否則不須要向稅捐處

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房屋當年度課徵的使用稅率,可從當年度房屋稅

單上的課稅現值是落在營業、住宅、非住非營...

那一欄而得知。

每年5月1日~ 5月31日開徵 房屋稅

2.地價稅部分:

地價稅可分一般稅率(千分之10)與自用住宅稅率

(千分之2), 自用住宅稅率須先將戶籍遷入後,

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且不限申請次數(目前法令

只限制土地增值稅之自用住宅稅率申請一人限一

生一次)。

只要直系親屬(包括血親與姻親)遷入2處戶籍,

2間的房屋稅都可以申請自用稅率。

但本人與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只限適用一處。

(詳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

如果都已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了,建議選擇

地價稅比較高的那一處來申請,無法二處都適用。

每年11月1日~ 11月30日開徵地價稅

地價稅用住宅用地之申請 :

1. 申請書一份。

2.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夫妻不同戶籍者,

二者皆要)。

3. 建築物改良所有權狀影本。

4.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依規定請於每年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

預期自次年起減免。

向當地稅務局(以前的稅捐處)辦理
不用每年申請

土地稅法第17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

按千分之二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三公畝 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七公畝 部分。

國民住宅及企業或公營事業興建之勞工宿舍,自動

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價稅

,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

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

以一處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