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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除息日怎麼算?
- 詳細內容
- 分類:內部控制制度專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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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權除息是公司將經營所得盈餘與其股東分享的方式,但兩者有相當程度的差異。除權所代表的意義,是公司將盈餘(包括當年度及過去未分配之盈餘)以盈餘轉增資或公積轉增資的方式轉換成股份後,依照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分配轉換後之股份。除權後的結果,將使公司股本增加,股東手中持股數增加(市場上流通股份增加)。除息所代表的意義,則是公司將盈餘以現金的方式依照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分配。除息後的結果,將使公司可用現金減少,但股東手中持股數量不會改變。 不論公司採取的方式是除權或除息,股價都會受到影響。 股價反應出其因除權或除息所受改變的日子,就是所謂的除權日(或除息日,或除權除息日)。股票在除權除息日的價格計算方式如下: (除權除息日前一日收盤價-每股股息金額)*10/(10+每股股利金額) 例如:A公司前一日收盤價為102元,每股股息2元,股利2元,則除權除息日之價格為: (102-2)*10/(10+2)=83.333~ 嚴格說起來,公司股東接受股利及股息並未實質實現其盈餘,股東真正在實質上獲得發放股利或股息利益的時候,是股價開始進行〔填權/填息〕的動作時。因為,如果股價在除權除息後並未上揚,股東手中所持有之股息及股份總值將等於除權除息日前一日的股票總值。當然,如果當初承購股票的價值低於除權除息日前一日收盤價,股東自然有其利得,但其利得價值等於除權除息日前一日股票價值減去承購成本。因此,除權息後的填權填息是最值得期待的。如果除權息後股價不升反跌(貼權/貼息),股東反受損失,而股東在股票於除權後跌價時所受損失又多於其在除息後跌價所受之損失(跌價損失正比於持股數)。 接下來,說明一些關於除權除息的重要日期 除權除息基準日:該日之股東名冊決定股利股息之分配對象 停止過戶日:自除權除息基準日起算前五日為停止過戶日,在這段期間裡面,公司因製作股東名冊之需要,停止股份過戶。 最後過戶日:第一個停止過戶日的前一日。 除權除息日:自第一個停止過戶日向前推的第三日。 7/13 除權除息日 3 7/14 最後過戶日 2 7/15 停止過戶日 1 5 7/16 停止過戶日 4 7/17 停止過戶日 3 7/18 停止過戶日 2 7/19 除權除息基準日(亦為停止過戶日)1 在上例中,投資人必須在7/12以前(含)買進股票才能參加除權或除息。為什麼呢?因為我國證券交割採T+2制。在此等制度下,如果投資人於7/13購入股票,原本證券交割日為7/15,但因該日為停止過戶日,因此投資人無法成為該公司之股東,從而也不得接受除權除息利益。如投資人於7/12購入股票,原證券交割日為7/14,恰巧是最後過戶日,因此投資人可成為該公司之股東,接受除權除息利益。總而言之,投資人如欲參與除權除息,必須在除權除息日前一日以前購入股票方可。 又,如投資人有進行信用交易,必須特別注意一點: 自除權除息日起算三天內禁止融資 自除權除息日起算七天內禁止融券 如採用上例來說明,則自7/11~7/13禁止融資,7/7~7/13禁止融券。 以上幾點說明供大家參考,如有錯誤,敬請指教。 註:以上日期計算依日曆日期計算,亦有以交易日進行計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