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營業稅
委託/受託代銷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 詳細內容
- 分類:營業稅
-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 點擊數:6686
委託代銷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應於送貨時依合約規定之銷售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委託代銷」字樣,交付受託代銷之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
受託代銷
受託代銷營業人則應於銷售該項貨物時,應依合約規定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受託代銷」字樣交付買受人。
佣金
上述「委託代銷」的交易型態,委託人在送貨給受託人時要開立發票,受託人銷售貨物時也要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事後並應依合約規定結帳期限,按銷售貨物應收手續費或佣金,開立發票及結帳單〈結帳單須載明銷售貨物品名、數量、單價、總價、日期及開立之發票號碼〉給予委託人,結帳期間不得超過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