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小規模獨資營業人轉讓營業商號
- 詳細內容
- 分類:綜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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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獨資營業人轉讓營業商號 【台灣法律網】 93/06/03 小規模獨資營業人轉讓營業商號,應先繳清稅款並於轉讓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負責人名義登記。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小規模獨資營業人因故將其經營之商號轉讓他人,應於轉讓日起十五日內填具申請書向所屬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變更登記,申請變更登記前應先繳清稅款,請小規模營業人注意。 國稅局說明,該局轄內一家小吃部,申請負責人變更登記,經國稅局查有欠稅,否准其所請,該營業人未留意,將該商號轉由他人繼續經營,轉讓後之各期營業稅均未繳納,國稅局乃向原負責人催繳,雖其主張應由新負責人繳納,惟國稅局以其所申請的變更登記並未經核准,仍向其繼續催繳。 該局提醒小規模營業人注意,如欲申請變更登記,除因合併、增資或營業種類變更外,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始提出申請,否則國稅局依規定將否准所請,請小規模營業人注意維護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