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大樓管理委員會之租金收入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 詳細內容
- 分類:綜所稅
-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 點擊數:5737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大樓管理委員會將大樓的屋頂、外牆出租或將停車位租給住戶以外的人使用,所收取的租金屬於營業收入,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分局表示,大樓管理委員會並非所得稅法規定依法立案登記的機關團體,因此不能適用「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的規定。所以大樓管理委員會如有將大樓的屋頂出租等營業收入,應以該營業收入減除與該營業有關的成本費用後申報為所得額,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該所得因係作為公寓大廈的管理、修繕費用,並無盈餘分配的問題,故可免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亦免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另外,辦理結算申報時,大廈管理委員會的支出,如同時與大廈本身的管理活動及營業活動有關,應依其支出性質,採前後年度一致且不重複列報的方式,按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自行劃分出營業活動必要及合理的成本費用,再由稽徵機關依申報情形核實認定。至於對住戶收取之公共基金、相關管理費用及其孳息,因非屬營業收入,可以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