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營利事業分配盈餘後,因帳務處理錯誤須將前期損益影響數調整期初保留盈餘者,其原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之稅額扣抵比率,無須重行計算
- 詳細內容
- 分類:營所稅
-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 點擊數:3957
[北區國稅局] 營利事業分配盈餘後,因帳務處理錯誤須將前期損益影響數調整期初保留盈餘者,其原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之稅額扣抵比率,無須重行計算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帳務處理錯誤(含短漏報所得)而調整前期損益,並應調整發現錯誤年度之期初保留盈餘,營利事業於發現帳務處理錯誤前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其稅額扣抵比率無須重行計算。 該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6規定,營利事業分配盈餘時,應依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而稅額扣抵比率之公式為股利或盈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股利或盈餘分配日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股東可扣抵稅額=股利(或盈餘)淨額×稅額扣抵比率。 營利事業於股利或盈餘分配日已依上開規定計算稅額扣抵比率及股東可扣抵稅額,嗣因帳務處理錯誤而須調整前期損益,依商業會計法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8號「會計變動及前期損益調整之處理準則」第9段及第17段規定,應以該錯誤對損益之稅後影響數調整「發現錯誤年度」之期初保留盈餘;至於發現帳務錯誤前原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既已於分配日依法計算稅額扣抵比率及股東可扣抵稅額,自無須重新計算,以資簡化。惟該前期損益調整金額,仍應正確反映,使營利事業於下次分配盈餘時,其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為正確金額。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於101年3月1日發現其98年度稅後純益少計100萬元,故應於101年度期初保留盈餘加計前述前期損益調整100萬元。101年12月1日分配股利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時,計算公式之分母即依加計調整發現錯誤年度之期初保留盈餘為準。至於A公司於99年、100年間分配股利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則無需就該少計100萬元重新計算各該年度之稅額扣抵比率及股東可扣抵稅額。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王淑芬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 1360 更新日期:2012/06/28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