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發給就業弱勢者之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核屬政府之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 詳細內容
- 分類: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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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本公司申請參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職場學習計劃90 天,90天期間公司代墊薪資40,000元。勞動部依核定計劃案補助津貼40,000元,及用人單位管理津貼10,000元共新台幣50,000元整。請問本公司如何入帳及是否需開立扣繳憑單? |
擬答:
(註:請於營所結算申報書第9頁各類給付扣繳稅額調節表中,將此筆金額計入薪資項目「其他」之欄位,並於備註欄註明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免稅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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