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減資退還股款及彌補虧損之財稅處理
- 詳細內容
- 分類:營所稅
-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 點擊數:43366
減資退還股款及彌補虧損之財稅處理 |
||
財務 依照基金會基密字255號函 |
稅務 營所稅申報:以投資收益或股利收入列帳 營業稅申報:屬免稅交易,11-12月以403表申報 |
|
減資返還股本 |
一、 退還款未超過投資款: 沒有投資收益,所以,沖轉長投,重新計算每單位成本 二、 退還款超過投資款: 超過部分列為投資收益 |
新聞稿: 投資公司辦理減資將股款退還股東非屬彌補虧損,不得認列投資損失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說明: 公司減資可分實質上減資及形式上減資,前者是將多餘資金返還股東,後者是指公司以減資方式彌補其虧損,不返還實際之資金予股東。營利事業在營運一段期間後,評估其所需資金有限,為免資金閒置浪費,辦理減資退還部分股款給股東,這時對股東而言,僅是出資額之返還,並無投資損失發生可言,須被投資公司營運發生虧損,採減資彌補虧損者,始為稅法上規範公司可認列其投資損失之時點。 該分局另外補充說明,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規定,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其所投資之事業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未折減者,不予認定投資損失。也就是說被投資公司辦理減資時,必需是用於彌補虧損,才可以認列投資損失。 該分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注意,被投資公司減資退還股東股款,非屬以減資彌補虧損,並不符合稅法規範認列投資損失之條件,不得列為投資損失,請納稅人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因不合稅法規定遭剔除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臺南市分局黃秘書 聯絡電話:06-2220963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
減資彌補虧損 |
按比例認列投資損失 |
須被投資公司營運發生虧損,採減資彌補虧損者,始為稅法上規範公司可認列其投資損失之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