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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撒稅網 台商皮繃緊
- 詳細內容
- 分類: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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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近年來緊鑼密鼓與95個國家以及七個免稅天堂分別簽署租稅協定、稅收情報交換協定,此舉宛如「在全球布下102個網」,台商稅收資料將無所遁形。
在眾多協定中,以大陸與免稅天堂簽署的稅收情報交換協定,以及大陸與香港的租稅安排對台商影響最深遠。台商的境外公司大多設在免稅天堂,而銀行帳戶開在香港。
尤其後者已於去年12月20日生效,在香港開戶、設立公司的台商都在影響之列。
透過稅收情報交換,大陸將可以掌握台商設立在免稅天堂的公司的股東、董事資料,調查該境外公司是否與大陸公司有關聯交易,以及查核境外控股公司是否有境外股權轉移。
此外,在大陸居住超過五年的台灣人,從第六年起全球所得也得列課個人所得稅,因此台商或台幹在海外的薪資、分紅等所得,可能因為稅收情報交換而曝光,遭到大陸稅局課稅。
大陸與各國簽署的稅收情報交換協定或是租稅協定中的信息交換條款內容大同小異,皆明定稅收情報不論是否涉及國民或居民,都要進行交換。
也就是說,雖然台灣人並非免稅天堂的國民,但當局仍可以與大陸交換其在當地的情報,包括股東、董監事與股權轉讓資料等。
以大陸與英屬維京群島(BVI)簽署的情報交換協定為例,大陸甚至可以請求派出代表,跨海至BVI進行稅務查核。
與免稅天堂的稅收情報交換協定相比,大陸與香港的稅收信息交換條款「對台商的殺傷力更大」,因為台商通常因為語言、時差等問題,不會在BVI等免稅天堂開銀行帳戶,反而是在香港。
不過,根據香港去年發布的稅務條例執行指引第47號規定,香港只對協定生效後的資料進行交換,現在距離生效才過不到三個月,台商現在調整還來得及。
目前薩摩亞、開曼群島等免稅天堂還沒跟大陸簽署情報交換協定,台商不能大意,中國現正積極跟各國簽署相關協定,預計今年會更多,台商一定要及早因應。
資料來源:【2011/03/0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