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誠 NEWS
- 獨資之執行業務者不得列報負責人薪資費用及伙食費
- 營利事業交易新制房地所得額不得減除土地增值稅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且該贈與財產不得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
- 財政部訂定發布「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
- 營利事業加計漏報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 跨境電商貨物課稅 將成趨勢
- 買賣「比特幣」是否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稅範圍及是否適用委託代銷
- 各級政府機關自96年度起依行政院規定支用特別費(禮金、奠儀等)之課稅規定
- 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
- 新法時薪制薪資及加班費計算
- 新舊制下月薪制加班費算法比較
- 一例一休新法簡報
- 2017年元旦起,新制彙總
- 月子中心收服務費 醫美非醫療勞務 要稅
- 「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課稅大不同,請業者依相關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稅捐
- 健保不給付項目
- 國稅局提出十四種必查條件
- 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 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問題
- 無實體股票及實體股票如何拋棄事宜
其他稅務
內外資稅負差距2.7倍 逼內資變假外資 財政部缺錢就向股民要
- 詳細內容
- 分類:其他稅務
- COM_CONTENT_PUBLISHED_DATE_ON
- 點擊數:3877
資料來源: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5071 內外資稅負差距2.7倍 逼內資變假外資 財政部缺錢就向股民要 股市交易外資比重逐漸升高,雖然各國股市為吸引資金投入資本市場,對外資都給予稅負優惠, 但由於財政部不斷對股市課稅,內外資的稅負差距也急速擴大,逼得許多大戶變身「假外資」。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指出,比較中、美、星、港、台、日、韓七地的資本市場稅負制度,除了日、韓兩國,其他各地對外資在股市交易的證所稅都是免稅。而在股利所得部分,外資的稅率也都普遍低於內資,其中,台灣對外資股利稅率為20%,已是亞洲國家對外資最嚴厲者之一,但台灣內資股利所得必須累進課稅,又比外資重許多。 張芷指出,股利課稅對內外資採差別課稅,雖不符合租稅公平,但這是國際潮流,因為各國股市都希望外資多多益善,提高股市的交易量與流動性。 證券商公會則指出,在證所稅議題之前,外資在股市成交比重約占總成交量的19.4%,到今年第1季,外資成交比重已高達29%;加上我國自然人在股市稅、費負擔沉重,使得證所稅開徵後,加速部分投資人變身成為「假外資」再投入股市,加重主管機關的監理負擔。 實際上,股市內外資稅負差距,不在證所稅,而是在領取股利的所得稅差距太大。在兩稅合一前,本國自然人在股市投資總稅負是40%,外資是33.6%,差距僅6.4個百分點。財政部實施富人稅後,本國人最高稅率調到45%,加上股利抵稅權減半,投資總稅負拉高為49.675%,外資仍是33.6%,內外資稅負差距擴大為16.075個百分點,再算上衛福部對股利加課2%的二代健保費,內資投資總稅負拉高為51.505%,內外資稅負差距再擴大為17.905個百分點,為兩稅合一時稅負差距的2.7倍。 由於投資人領取股利的金額,必須由上市櫃公司扣繳,因此,財政部掌控股民的股利所得沒有問題,但財政部、衛福部缺錢就向股民要,不但造成股民負擔,也逼得不少大戶乾脆把資金外移。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對股市中內資交易成本過重的問題非常關切,最近金管會已由證基會委託證券商,發出一千份問卷給券商的客戶,問卷內容主要想了解,券商的大戶目前的投資狀況,有沒有到國外投資,是哪些因素造成他們到境外投資,對目前股市的交易制度及各種稅、費的成本有無意見。 |